作为哈尔滨市律师协会行政业务委员会的一名年轻委员,女孩金凌宇有着多重社会角色,她既是哈市律师协会志愿服务队的成员、道里区抚顺社区法律援助律师、哈尔滨红十字中心医院“法律诊所”义诊律师,也是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特聘法律顾问。今年的三八妇女节,她依然活跃在法律援助的第一线,用自己的智慧服务他人,用自己的热情努力化解矛盾和纠纷。
金凌宇(右)利用个人休息时间义务宣传法律常识。
“做好法律援助,用真心诚意来帮助弱势群体,是一名合格律师应当履行的一项义务,也是青年律师执业过程中积累的一笔宝贵财富,更是一名党员律师应当肩负的社会责任。”这是金凌宇始终用于自勉自励的话。2004年,巴彦县一对农民夫妻来哈尔滨找到一份养鸡的工作,每天两个人都要和成千只鸡雏一起挤在40度高温的狭小鸡笼中,而面对如此恶劣和艰辛的工作环境,两人月工资一共还不到2000元。直到2009年妻子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由于用工单位一直没和夫妻俩签署劳动合同,也未缴纳任何工伤保险,丈夫邹某申请工伤赔偿受阻。为了帮助窘困无助却素不相识的邹某,金凌宇放弃休息时间,利用一切个人关系搜集证据,在庭前做了大量常人无法胜任的工作,最终帮邹某赢回了获赔判决书。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天,邹某在金凌宇面前激动地落下眼泪,嘴里不断地说着“感谢大恩人”。
金凌宇和其他志愿者共同服务社会。
在相同职业年限的律师群体中,她保持着朴实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为人服务的工作热情,在老百姓的感谢和赞美声中成长为行业佼佼者。从业至今,她办理200多件法律案件,提供法律援助100余件,义务解答法律咨询超过330件次。她从不放过任何一次参加公益法律宣传和服务的机会,每周三在市妇联组织的义务法律咨询服务接待处,都能看到她耐心为市民答疑解惑的忙碌身影。
凭借着极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她选择优先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与其他同龄人相比,她更愿意迎难而上,更敢于去“啃”那些尖利的硬骨头。她的理想就是用自己的法律“拳头”,去武装那些处于社会底层,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的弱势群体,用自己毕生的力量去维护妇女、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办理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时,她都坚持对客户负责、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执业原则,从不因为是义务援助而“打折扣”,用真诚和坚守的心灵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
作者:邓博文
本文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