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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物业纠纷中再创新佳绩
来源: 作者:基层处发布时间:2013-09-25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改造和城市建设不断加快,因物业管理和服务引起的矛盾纠纷逐年增多。为此,我市创新开展了以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物业服务纠纷工作,一年来,通过出台指导意见、健全调解网络、创新工作机制,整体工作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一是加强指导,做到规范化运作。为使这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我局联合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多次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以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物业服务纠纷的指导意见》,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该意见明确了物业服务纠纷调委会受理案件的原则、范围和工作规程,为确保工作良性、高效和规范运转提供了政策支持。

二是健全网络,做到专业化推进。为确保工作高标准启动、开展,我局在全市先行开展工作的八个区、县(市)指导建立了街道调委会、社区调解站、单元(庭院)调解点三级物业服务矛盾纠纷调控网络,实现了物业纠纷调解组织纵向化管理。三级网络的建立,既可及时发现矛盾、化解纠纷,又可将重大疑难纠纷稳控于基层,防止集体越级上访和异常上访的发生。

为保障工作运行,我局在全市指导建立了21个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聘用社区干部、物业公司房管员、物业办工作人员、律师、业主委员会成员、社区民警等148人担任兼职调解员,并举办物业纠纷专项调解知识培训活动5次,培训调解员200余人次,提高了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同时,协调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公司、供热公司等相关部门,为各物业服务纠纷调委会配备了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卷柜等必要的办公设施。

三是创新机制,做到多部门联动。为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创新,建立了联席会议和联动处置机制。各区、县(市)司法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召开由公安、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物业、供热公司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辖区内物业纠纷的成因、特点及当前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重大易激化物业服务纠纷邀请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专家库专家,共同研究制定调解方案和调处措施。

香坊区通乡街道林机社区调委会在排查矛盾纠纷时了解到物业公司与三户居民因维修煤气管道而引发纠纷。三户居民同意配合物业公司维修煤气管道,但提出因煤气管道维修导致室内地面毁坏要给予赔偿,而物业公司认为居民提出的赔偿数额过高予以拒绝,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以致相邻24户居民长达半个月无法使用煤气,严重影响了居民正常生活。通乡街道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制定方案,各负其责,联动处置,积极耐心安抚疏导居民,最终促使物业公司聘请了高水平的技术人员,反复研究论证图纸,在未损坏居民地面的情况下,修好了煤气管道。物业纠纷调委会的工作得到了居民的赞扬和信任。

自2012年7月此项工作启动至今,八个区、县(市)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物业服务纠纷,基本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 为社区百姓及物业公司搭建了一个沟通、理解、协商、调处的平台,切实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全市共调解物业纠纷627件,成功602件,成功率达96%,赢得了群众的普遍认可。

(基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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