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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免身后子女争遗产
哈尔滨市遗嘱公证渐火
来源: 作者:发布时间:2014-04-17

 

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公证遗嘱”这个词渐渐走入大众视野。哈尔滨公证处统计,十几年前遗嘱公证这项服务刚刚推出时,哈尔滨市每年受理三五例,现在每年要受理三四百例,很多老人都趁着身体状况良好时对自己的财产做出公证,这样既可避免去世后子女争产,也保障了自己的生前意愿。

案例一

为争房亲兄妹反目公证遗嘱平息争端

陈青和陈静是亲兄妹,因父母留下的遗产两人闹得不可开交,每次见面都要大吵一架。哥哥陈青甚至因为遗嘱问题将妹妹陈静告上了法庭。

二人的父母生前拥有两套房屋,一套是单位分配的一居室福利房,另一套则是共同购买的两居室房屋。退休后,二老一直居住在自购的两居室房屋中,父亲一直对哥哥陈青疼爱有加,希望将来把两套房子都留给儿子,但母亲却更喜欢温柔体贴的女儿,而且陈静一直很孝顺二老,婚后家庭条件也并不太好,一直跟公公婆婆居住。母亲认为,应把其中一套房子给女儿,让小两口有自己的住房。

2010年,年事已高的二老决定立一份遗嘱将两套房产做个分配,并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父亲最终听从了母亲的建议,在公证遗嘱上写明,待两人百年归老后,一居室房屋归陈静,两人居住的两居室房屋归陈青。此后两年中,女儿陈静一直和丈夫居住在那套一居室中,两位老人则继续和儿子一家住在二居室房子里。

2012年5月,母亲因病去世,父亲继续跟儿子一起生活。2012年10月,父亲因病卧床,仍然由共同生活的儿子、儿媳照料。在父亲生病期间,陈青几次三番对父亲说,自己是陈家的长子,几年来一直是他和妻子照顾父母的生活和起居,现在自己也有了儿子,考虑到多方面因素,父母的两套房产都应由自己继承。原本就疼爱儿子的父亲终于被陈青说动,卧床的父亲找来几位亲友,并在亲友的见证下由他人代笔写下了一份新的遗嘱,表明自己去世后,一居室和另一套两居室均归陈青。得知父亲改了遗嘱后,妹妹陈静闹到了家里与哥哥大吵一番,“大房子都给你了,凭什么我住的小房子你还要?”从此后,兄妹两人形同陌路,每次在父亲的病房相见都少不了要吵一架。

2013年3月,父亲因病去世,拥有新遗嘱的陈青认为自己多年来一直尽心赡养父母,且手中握有父亲最新立的遗嘱,便要求妹妹将居住的房屋腾出来。但妹妹陈静却认为,父母之前立有公证遗嘱,该房屋是由自己继承的,遂拒绝了哥哥的要求。要房遭拒后,陈青将妹妹陈静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定,公证遗嘱是严格且具有证明力的遗嘱方式,且法律效力最高,遂依据生效的公证书,判决一居室房屋归妹妹陈静所有。

案例二

多份遗嘱引纠纷法院认定公证遗嘱优先

林淑芬与丈夫育有一子一女,因为生前曾立下过多个遗嘱,在她去世后,子女们因为谁的遗嘱才有效而闹上了法庭。

2003年,林淑芬与丈夫购买了一栋房产共同居住。2008年,丈夫去世前立下遗嘱,表明要将该房产交由林淑芬继承。因为两名子女均有自己的住房,丈夫去世后林淑芬继承了房屋并独自居住。由于身体状况不好,女儿常常来照顾林淑芬的生活,但工作繁忙的儿子只有周末和年节时才去看她。为此,姐弟俩没少吵架,姐姐常抱怨弟弟不孝顺,弟弟却认为姐姐是为了想要母亲的房子而刻意讨好母亲。

2010年5月,身体每况愈下的林淑芬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居住的房产属于本人部分及继承丈夫部分都由女儿继承。2011年3月,林淑芬病重住院期间,女儿因为工作外派,半个月才能去医院看望一次母亲,但此时儿子却一直守候在母亲的床前照料。在儿子每天的软磨硬泡下,林淑芬请人代为书写,又立下了一份新遗嘱,表明去世后房产全部由儿子继承。

2012年7月,再次病重的林淑芬又将两名子女叫到身前,当面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了分配,林淑芬表明,自己的5万元存款及房产变卖后所得资金用于支付她治病、生活、丧事等支出,如果自己去世后仍有剩余资金,这部分钱由两名子女平均分配。2012年9月,林淑芬因病去世,留下3.2万元存款和两份遗嘱。此时,儿子和女儿都认为,现金可以平均分配,但房产应归自己所有。拥有房屋后备钥匙的姐姐甚至换了门锁,不让弟弟入内。最终,弟弟将姐姐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定,林淑芬生前最终并没将房屋变卖,也是对自己财产权利的合法处分,所以房屋作为遗产仍然存在。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法院最终判定,以陈淑芬公证遗嘱的效力为准,房屋由女儿继承。

案例三

担心养子抢遗产父亲立遗嘱并公证

今年78岁的张海龙和老伴有两个亲生女儿和一名养子,原本子女都很孝顺,但结婚后的养子却常常因为妻子与他争吵。张海龙担心,自己和老伴去世后同样有继承权的养子会和两个女儿争抢房产,最终决定立下遗嘱,将名下房产留给俩女儿,并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

婚后张海龙和妻子一直没孩子,因为喜欢小孩,同时也担心老了后没人照顾,所以就领养了一个儿子取名张海涛。3年后,张海龙夫妻生了一对双胞胎女儿,此时两人已与7岁的张海涛有了感情,所以决定继续抚养他长大。长大后的张海涛起初对父母十分孝顺,但准备结婚时,他却因彩礼问题与张海龙有过一次激烈争执。婚后,儿媳也因当年的彩礼问题对公婆生有嫌隙,常在张海涛耳边说父母的不是,认为父母始终更爱他们的亲生女儿,对养子张海涛并不关心。由于妻子总提及自己的养子身份,张海涛也渐渐对父母有了看法,认为父母更偏爱两个妹妹。

2012年7月,张海龙的老伴因病去世,张海涛妻子便劝他,应尽早劝父亲张海龙将房子更名,落到张海涛名下。因经济条件不如两个妹妹好,张海涛便来到父亲面前诉苦,希望拥有两套房产的父亲能将名下的一套房子留给自己。因与儿媳关系不好,且父子俩近年越来越疏远,父亲最终没同意养子的要求,反而开始认真思考起自己去世后的遗产分配问题。

2013年2月,因担心同样拥有继承权的养子会在他去世后和两个妹妹抢遗产,张海龙决定立一份遗嘱,将两处房屋中属于自己的份额留给女儿,并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2013年11月,张海龙因病去世,张海涛并不知道父亲曾立过遗嘱,认为自己和两个妹妹共同拥有继承权,要求对父亲的遗产进行分配。最终,法院按张海龙的公证遗嘱意愿将两套房屋属于张海龙的份额分别分给了两名亲生女儿。

据哈尔滨公证处一位负责遗嘱公证的工作人员介绍,因争遗产导致家庭矛盾的例子不在少数,一些老人偷偷将自书遗嘱藏在家中。卧病在床时,有的子女翻出遗嘱发现继承人不是自己,就开始大闹。本该颐养天年的老人闹得晚景悲凉。其实有一个不错的办法就是生前确立一份公证遗嘱,封存起来生前没人能看到,当事人过世后才能启封。哈尔滨公证处从2月开始开展“为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公益服务活动。凡满60周岁或8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享受此项服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免费保管遗嘱。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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